今后的目标


 
  中国政府始终关心和强调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的的可持续发展。1994年中国政府制定《中国21世纪议程》以及优先发展的项目计划,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基本原则。近年来,总结了改革开放二十五年实践的启示和经验,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现代化,建成具有中等发达水平的民主、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中国解决人口与发展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是:立足于人口多、人均资源少、经济和科技水平都比较落后的基本国情,借鉴世界各国的管理经验和科学成果,结合中国实际解决人口与发展中不断出现的问题,走有中国特色的人口与发展道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在发展中解决人口问题,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国家现代化和人的全面发展;以充分实现人权为基本目标,努力提高人民享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水平。尊重人民的不同文化背景、宗教习俗和道德观念,在充分考虑发展的优先事项和条件、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人口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促进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中国政府将继续贯彻《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和千年发展目标,推进改革和创新,努力开创人口与发展工作的新局面:确保圆满完成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快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推进少生快富扶贫试点;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试点。继续推动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改革,将过去以行政手段推行计划生育转变为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法制建设,全面开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领域由计划生育扩展到生殖健康全程服务,工作对象由已婚育龄妇女为主扩大到包括男性、女性、青少年、老年人和流动人口在内的人群,并保证他们知情选择的权利。中国将依靠广大群众的自觉参与和积极支持,进一步推广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项目,确保优质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惠及全体中国人民,特别是边远农村和城市中的边缘人群和弱势人群。

  到2005年,全国人口总数(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3.24亿以内,人民生活更加富裕;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不超过9‰;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42/10万左右;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在城镇和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初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到2010年,全国人口总数(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4亿以内,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保健服务,普遍实行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努力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初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

  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全国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接近16亿)后缓慢下降。人口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大众化。建立起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人口分布和就业结构比较合理,人口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富裕,人均收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基本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国家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