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开展全球基金第四轮艾滋病项目

2006-01-06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昌吉州昌吉市计生委:

  经国家人口计生委国际合作司申请,全球基金第四轮中国艾滋病项目办公室支持在我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昌吉州昌吉市和江西、湖南、云南等12个项目点开展"对娱乐场所从业女性实施预防性病/艾滋病的综合干预"项目,实施周期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为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全球基金项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和"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汇报,在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成立有公安、卫生、文化、药监、宣传等多部门组成的项目协调组,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

  2.项目点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保证项目活动所需人员、车辆,确保配套资金用于项目执行工作。

  3.项目点要建立独立的专项资金财务账簿,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保证在经费使用上,做到专款专用,不截留、挪用或挤占,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购买硬件设备。

  4.项目点计生委要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工作组,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和执行工作,并将项目工作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于2006年1月10日前上报科技处。

  5.项目点要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项目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3)。

  6.项目点要进一步完善项目日常监督和管理制度,在次月5号前上报项目月度进展报告(见附件4),并保持经常性沟通和联系。

  联 系 人: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宋卫华
  联系电话:(0991)3810300、3854089(传真)
  电子信箱:kjc@xjpop.gov.cn
  Song_swh@yahoo.com.cn

  附件:1.人口计生委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全球基金第四轮中国艾滋病项目"对项目点娱乐场所从业女性实施预防性病/艾滋病的综合干预"的函
     2.全球基金项目工作组成员登记表
     3.项目工作计划表
     4.全球基金项目月度进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