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帮助8000多万独生子女家庭抵御"生育风险"

2008-04-09


  记者9日从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会上获悉,2008年内,中国将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帮助全国8000多万独生子女家庭抵御"生育风险"。

  2007年8月,中国正式出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也叫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已在全国中、东、西部地区10个省市试点。

  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满49周岁后,按规定条件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或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据统计,截至2007年12月底,吉林、湖南、甘肃、重庆、山西、青岛的扶助金全部发放完毕。一些试点地区还在扶贫开发项目、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农村饮用水入户项目、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沼气项目等各项进村入户的项目中都向扶助对象家庭倾斜,让这些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8000多万独生子女家庭,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家庭类型,由于这些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的特殊性,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将给这些家庭带来尤为突出的痛苦和困难,比一般家庭更需要经济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和生活上的照料。

 



(来源:新华网重庆 记者朱薇、王胜先)